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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务答疑

欠钱的债务人不见了追债公司怎么处理?

时间:2018-3-20 15:44:06   作者:第一债务网   来源:http://www.diyizhaiwu.com   阅读:1230   评论:0
内容摘要:欠钱的债务人不见了追债公司怎么处理?

欠钱的债务人不见了追债公司怎么处理?
  实践中,有的工资了躲债,而不惜远走异域,以此回避自己的还债义务。面对如斯情况,作为债权人该若何来处理呢?如何做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?
      假如债务人拒绝还债,债权人可以经由过程向法院诉讼的方法实现债权。然则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,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司法保护。是以很多债务人经由过程失踪的方法躲过诉讼时效期,实现回避债务的不法目的。是以为了保障债权,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:
(一)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
      延长诉讼时效。《民法公则》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:“向国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时代为两年,司法另有规定的除外。”债权的诉讼时效时代从实行刻日届满之时开始计算。同时《民法公则》第一百三十九条、一百四十条规定:“在诉讼时效时代的最后6个月内,因弗成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,诉讼时效中止。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,诉讼时效时代持续计算。”“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、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赞成实行义务而中断。”
由此可知,可以经由过程以上方法延长诉讼时效,避免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不受保护。
(二)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
      假如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,那么根据我国司法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。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短长关系人,债权人属于短长关系人,可以申请宣告失踪。宣告失踪后根据《民法公则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家当由他的妃耦、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同伙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敷衍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家傍边支付。
      实践中,不少人因为不具有很强的司法常识,在碰到债务人消失的情况时就只会向其家人要求还债。这样的做法,显然对自己是没有好处的。所以,在处理类似事宜的时刻,要需要运用司法武器来保卫自己的合法权益。碰到不能解决的胶葛,可以聘请律师在线律师来为您供给司法赞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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